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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得地理标志保护?

发布于 2020-01-08 17:04 阅读(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体系采取各种不同的办法保护地理标志——通常结合两种或多种办法提供保护。这些保护办法是根据不同的法律传统在特定历史和经济条件的框架内发展形成的。

     主要有三种地理标志保护模式:(1)所谓的专门制度;(2)集体和证明商标;(3)注重商业惯例的办法,包括行政性产品许可方案。

     这些模式在一些重要问题方面存在不同,例如,取得保护的条件或保护的范围不同。但其中两种保护模式,即专门制度以及集体或证明标志制度却有一些共同特点,例如,它们都为符合规定标准的生产者设立了集体使用权。

(1)专门制度保护

 
 

     在某些司法体系里,可以通过具体和专门的制度保护地理标志——即专门制度保护。

     这项制度确定了对地理标志的一项具体权利,即专门权利,该权利独立于商标权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欧盟实行了专门保护制度,涉及葡萄酒和烈酒、农产品和食品的地理标志。世界上其他许多司法体系,例如,印度、瑞士、安第斯共同体国家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等,也有专门制度保护。

     用来指称地理标志专门权利的术语并不统一。原产地名称、受管制的原产地名称、受保护的原产地命名、受保护的地理标志或地理标志等术语在不同的立法中均有使用。

     通常来说,专门权利注册申请书中应当对生产地理标记所识别产品的地理区域作出界定;对该产品的特性、品质或声誉进行描述;阐明权利使用者应当符合的生产标准等。在某些司法体系里,产品特性和地理区域之间的联系必须得到体现。所有这些元素包含在一份文件中,该文件有时被称为“产品规格”。

     此外,专门制度保护通常要求制定验证和控制方案以确保地理标志的使用者遵守商定的生产标准。

     一项专门权利至少可以阻止任何利用地理标志来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产品真实地理来源的行为,或是利用地理标志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用于识别葡萄酒和烈酒的地理标志得到进一步保护,以免被未取得资格或未获得授权的人士使用,即使此类使用并不会误导消费者,也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一些有专门制度的司法辖区,可识别其他类型产品的地理标志也能获得这些“额外保护”。此外,一些专门制度保护地理标志免于被翻译后使用,或是避免被模仿或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