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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首批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
发布于 2021-11-29 07:57 阅读()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两起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这是新修改的专利法正式施行后,依据第七十条的有关规定,在国家层面受理的首批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
据了解,案件请求人按照《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第五条规定提交行政裁决请求材料,并报请相关地方知识产权局出具符合《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第三条所述情形的证明材料。该案是同一请求人针对同一专利权提出对两个被请求人的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具有较强关联性,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后采取“分别立案、并案审理”的方式进行立案,发出受理通知书,组成合议组,指派相关领域的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处理。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严格按照专利法和《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案件行政裁决工作,依程序组织开展口头审理,及时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力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据悉,2020年10月,修改后的专利法中规定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在立法层面赋予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的中央事权。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具体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并发布《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于2021年6月1日与新专利法同时配套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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