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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无印良品”VS日本“无印良品”
发布于 2021-11-15 09:25 阅读()
“北京无印良品”诉“日本无印良品”商业诋毁纠纷案迎来一审判决结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日本无印良品”构成商业诋毁行为,判决其赔偿“北京无印良品”40万元,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据案号(2020)京0105民初59143号判决书显示,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认为,2019年11月10日开始,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日本无印良品)等二被告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及线下实体门店中发布声明,称“被其他公司抢注了‘无印良品’商标”。结合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发布声明的前后文,足以导致公众将上述“其他公司”与棉田公司划上等号,认为棉田公司抢注了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的“无印良品”商标,是不法之徒,而非两个民事案件的真正受害者。棉田公司进而向法院诉讼请求判决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共同赔偿因商业诋毁行为给棉田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300万元、赔偿因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10万元,并要求株式会社良品计画等二被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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