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531-67870797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一企业被罚5.7万元!
发布于 2021-10-22 11:05 阅读()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山东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对其罚款57240元。
下一篇: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搜索
TAG
金榜研究院
-
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10-27
-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一企业被罚5.7万元 10-22
-
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 10-18
-
《新闻联播》需要申请商标吗? 12-03
-
一个审核了20年的商标 12-02
-
“十四五”规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 11-18
-
“特朗普一拜登”“川普火锅”“懂王” 10-21
-
擅用明星形象推广游戏,张家辉发布维权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