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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擀面的“手擀”原来只是一个商标
发布于 2020-03-10 11:16 阅读()
近日,江苏南京的李女士在选购某公司生产的“裕湘手擀银丝挂面”时发现,并没有手擀面的味道,和普通面条没什么区别,为此,还有专业打假人士将企业告上了法庭,获赔偿共计15.8万元,后来才发现,其实“手擀”只是一个商标。
裕湘手擀银丝挂面”外包装袋中的“裕湘手擀”末端右下角有一个®标。没错,有一点商标常识的人此刻会恍然大悟“裕湘手擀”它其实只是一个商标。由于标志很小,消费者很容易忽视。
消费者之所以对手工食品情有独钟,一方面是手工制作的食品容易引发人们的情怀、乡愁,带有“妈妈的味道”;另一方面,相比于工业流水线产品,手工食品在味道、口感上可能更加正宗,吃起来更加符合消费者的口味。对于面食爱好者来说,一碗热腾腾的手擀面会带来难得惬意的味觉及怀旧的双重享受。
也正因为如此,现在商场、超市里打着手工制作名义的食品越来越多,就以面条制品为例,“手擀面”“手工面”“手打面”层出不穷。但是很多消费者发现,自己奔着“手擀面”的名头去买了产品,回家食用之后却大失所望,完全没有真正的手擀面口感筋道、面香浓郁的特点,反而和机器制作的面条毫无二致。而细究之下才赫然发现,所谓的“手擀面”,根本就不是消费者所认为的是生产者用手工制作的面条,而只是一个商标。
经查询,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申请在第30类面条、挂面等范围内注册“裕湘手擀”竖排横排商标,并分别2010、2018年成为合法注册商标。
2014年手擀面、手擀细挂面和2015年手擀猴头菇面、手擀土鸡蛋面的外包装已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也就是说,“裕湘手擀”这四个字,只是面条的一个商标,而真正的产品其实就是用机器生产的,和手工生产没有任何关系。为此,有大呼上当、感觉自己受到愚弄的消费者一气之下把有关厂家告上了法庭,以对方涉嫌虚假宣传、忽悠消费者为由向其索赔。而法院最终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准通则》之规定,故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判决理由,予以十倍惩罚性赔偿。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把“手擀”“手工”“手打”当成是商标的面条企业,远不止一两家,他们无一例外地在产品外包装上挖空心思,比如刻意突出“某某手擀面”的字样,但是却把代表着“手擀面”是商标的“R”字体尽量缩小,让消费者误以为“手擀面”不是商标,就是地地道道的手工擀制的面条。商家的精明背后,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侵害和剥夺。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企业把“手工面”“手擀面”当作商标来注册使用,已经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标准,涉嫌欺诈。
商标法第10条第7项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现在很多商家将某一食品的公众化属性注册为商标,并将商标作为产品外包装的核心名称进行使用,一定程度会使消费者对产品的真实属性产生错误认识,往严重了说,就是欺骗。
对此,需要消费者在选购产品的时候睁大眼睛,避免上当受骗,但更加重要的,是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对厂商的监管,坚决遏制和取缔这种滥用商标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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