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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照先生及图”商标驳回复审

发布于 2020-03-01 15:13 阅读(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963127号“关照先生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8802529号“关先生”商标、第15049702号“关键先生”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差异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实际宣传使用材料复印件。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广告等全部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为纯文字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若共存于市场,使用在类似服务上,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经其使用申请商标已具有区别于引证商标的可注册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