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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21837号“狗蛋!你变了”商标驳回复审

发布于 2020-02-17 15:31 阅读(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121837号“狗蛋!你变了”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申请人独创,具有较强的显著性。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消费者不易将其作为商标进行识别,不能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