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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川音响UNITEIC及图”商标驳回复审

发布于 2020-02-16 16:54 阅读(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1846178号“五川音响UNITEIC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5433268号“UCCI”商标、国际注册第1003771号“UGL及图”商标、第24725348号“LUCI及图”商标、第28052032号“LUCI及图”商标、第20900926号“UCL under COVER LENS及图”商标、第12720499号“OUTDOOR PRODUCTS及图”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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