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表 商标局 商评委 专利局 版权局

咨询电话:0531-67870797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评委 > 评审案例 >

“RE ROSE CEYEE 及图”商标驳回复审

发布于 2020-02-15 16:06 阅读(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247021号“RE ROSE CEYEE 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34342839号“RE RELAINE 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在注册审查程序中被依法予以驳回,故其已不构成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7071711号“RE 及图”商标、第11097008号“R 及图”商标、第24153919号“RE 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整体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知府网作为中国领先的科技服务平台,构建了完整的知识产权生态圈,能为企业及个人提供系统的知识产权解决,也定能有效助您做好商标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