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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S 及图”商标驳回复审
发布于 2020-03-06 09:33 阅读()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499285号“PGS 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至本案审理时,商标局在驳回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022633号“PC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依法撤销注册,且前述撤销决定已生效。
我局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故其不再成为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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